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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6MB1127484Q/2025-12443
分  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标      题: 关于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项目(翟家明沟C段)“奖励政策二”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索引号: 11220106MB1127484Q/2025-12443 分  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标  题: 关于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项目(翟家明沟C段)“奖励政策二”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关于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项目(翟家明沟C段)“奖励政策二”的公示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翟家明沟、串湖明沟、串湖污水干管截流工程、绿园明沟污水管道工程实行补充奖励政策的决定》“奖励政策二”之规定,经申请人申请,村委会认定,以下申请人符合该奖励政策。根据规定,现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公示七日如下: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征收房屋编号

房屋面积

黄艳杰

220106********1827

ZMB14

40.42平方米

  在公示期内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其不符合奖励对象的,取消补偿安置奖励。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再次复查符合补偿安置的,给予补偿安置奖励。对实名举报的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公示媒体如下:
  1、房屋征拆范围内醒目处和社区(村)委公示栏;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yuan.gov.cn);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1890162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