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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城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绿园区城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绿园区城管局法制科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888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105879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和实际,不断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强依法行政,保证政务透明运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展示城管动态、城管特色,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切实提升业务办理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针对行政许可、年度预决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内容予以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与日常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法制科作为牵头部门,加强日常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日常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各科室、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审批同意后予以发布。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自查,及时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和废除已失效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按照《绿园区基层两化目录》,梳理我局应予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按时更新城管部门工作动态、预决算等相关内容,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二)政务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相关内容,依法、主动、高效公开我局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