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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档案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绿园区档案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春市绿园区档案局(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邮政编码:130062,联系电话:0431-876050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春市绿园区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持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形式,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圆满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把发布审核关口
  严格执行“四级审核”发布机制,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保密员保密审查,再由信息员、科室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逐级审核签发后发布上网,坚决落实“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二)聚焦主动公开要求,提升公开工作质效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规定,以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依托,聚焦重点政务信息优化公开内容,统一规范公开方式,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开展。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保障公众需求
  以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为基础,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关键,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坚持法定不予公开条款最小化适用原则,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则。2025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强化平台内容保障,构建多元公开体系
  构建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传统媒体(广播电视、报纸)为补充、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持续加强各公开平台的内容更新与运维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内容详实、更新及时、数据准确,全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合理需求。
  (五)夯实基础工作保障,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围绕公开内容完整性、公开时效及时性、公开效果实效性、群众满意度及投诉处理落实情况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坚决纠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真实、规范落实。
  (六)优化线下服务举措,提升群众满意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下场所的管理与服务保障,秉持“服务为民”工作理念,持续改进信息公开查阅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为查阅群众答疑解惑,协助其依法依规查阅相关文件、维护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化、具体化程度不足,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全面;
  2. 信息公开渠道融合应用不够充分,线上平台与线下查阅点的服务协同性不足,渠道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3. 档案工作宣传力度不足,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有待提升,公众对档案信息公开的认知和利用意愿不强;
  4. 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刻,业务知识储备不够全面,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紧扣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群众对档案查阅的相关需求作为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接地气。
  2. 优化渠道建设,强化协同效能。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平台的运维优化,提升线下查阅点服务保障水平,推动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构建更便捷、高效、多元的信息公开服务体系,拓宽群众查阅途径。
  3.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档案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普及档案知识和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增强公众对档案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利用意愿。
  4. 拓宽宣传范围,优化服务供给。创新政务公开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覆盖范围,结合不同群体的查阅习惯,增设便捷化查阅途径,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的便民性和可及性,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