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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绿园区林园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2023年绿园区林园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23年,林园街道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工作思路等三方面。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街道信息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共接到依申请公开6个,均为个人在线申请,无律师代为申请。其中:吕景富申请长春市绿园区城西乡四季青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1条,已经答复,申请人已划拨至迎宾街道。张海沧,绿园区天嘉水晶城小区居民。申请问题共12项,均为物业问题,5条,已经答复1条,申请正在回复中。
  3.平台建设方面。线上打造微信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全街道政务公开事项一网集成。
  4.回应关切。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入点,全年共计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16个。
  5.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街道中心工作,及时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6.监督保障方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议事会议成员的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等情况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侵犯公众合法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责任。2023年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发布细节不规范。存在格式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文档设置规范要求5处,信息发布日期与成文日期超过20 个工作日等信息发布不规范问题4处。
  2.重点栏目信息发布不完善。存在发布信息不完整1处,信息更新不及时1处,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档设置规范2处已删除。
  3.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共文化服务、养老、社会救助、重大建设项目、脱贫扶贫等领域基层政务目录信息存在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信息不及时甚至不予公开的情况。
  4.其他方面。已发布2023年度工作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每月定期发布决定、公告、通知、报告、意见等不涉密信息。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与公共资源交易网保持一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处理费。



                                     林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