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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度假区商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lhs/lhsdjqrmzfndbg/2022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商务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9687848;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管委会办公楼B区317室,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等相关制度。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定期在例会上调度工作进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余条。
  (二)倡导政务阳光,规范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度假区及上级单位制定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处置、反馈等流程机制,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信息发布公开前已经过保密审查,新媒体发布前已经过“三审三校”。
  (四)保障监督方面。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均已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更新新闻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一是工作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仍存在工作监督检查还不够及时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