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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度假区教科卫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5教科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ccl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教科卫健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2536047;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管委会办公楼C219室,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本单位围绕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全年累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2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内容涵盖学校招生政策、收费标准、校园安全、卫生院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医保政策等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广泛传播。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规范受理、审查、答复、归档各环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XX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办结,办结率100%。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  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相关工作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与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本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发布的质量与安全,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信息一律不予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全面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即经过编辑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并对内容、文字、政策导向进行严格校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本单位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的管理与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及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内容录入与运维保障,确保平台信息准确、链接有效、运行稳定。对于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如XX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运营责任,定期检查更新频率与内容质量,强化互动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了新媒体平台在政策解读和便民服务中的作用。

(五)保障监督方面。本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职责清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内部督查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学校、卫生院)及时更新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时限与质量监督,确保每一项申请都能得到按时、规范、优质的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基层单位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均衡。 辖区内的四所中小学和三所卫生院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呈现格式上存在差异深度信息的公开意识与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和加强。

2.依申请公开服务的前端指导有待强化。 在处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人因对信息描述不清或指向不明,导致申请内容需反复沟通确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效率,也增加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

(二)改进情况与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在工作中边查边改,并制定了针对性措施持续推进:

1.加强标准引领与培训督导。 计划于下一季度初将组织面向各学校、卫生院具体工作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并建立季度抽查通报机制,促进基层单位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2.优化申请服务,提供前置引导。 已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显著位置,优化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常见信息获取渠道指引》和《申请表填写范例》。下一步,将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申请前咨询服务功能,安排专人线上提供申请范围的初步指引,帮助公众更准确、高效地提交申请,减少无效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