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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电话:0431-899902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长春市宽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及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开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分局政务信息平台开通后,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结合统计系统省市区三级基本目录样板及要求编制区统计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成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调整。

(三)确定专、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人负责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切实做好平台维护和信息更新发布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创新主动公开形式,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工作的透明度、公众的理解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