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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9991508,传真:0431-899915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年终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主要领导经常听取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信息及时收集,准确公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关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主动及时公开我局工作信息。三是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健全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审查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做到先审核、后公开,严把审核关,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在政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主动公开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传册、吉林省征地查询系统宣传册等宣传材料,并有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群众查询信息及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数量有待提升,内容不够详实、形式不够丰富和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内容的创新性不足。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管,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负责人员学习培训及单独谈话,提高认识;三是加强队伍公开能力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