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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http://www.jck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亚泰大街2688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195571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在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年报、通知公告、行政执法事项等内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2024年区住建局在网站上累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信息14条,聚焦老旧小区改造、燃气、农村房屋安全等百姓关注的多个重点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31件,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受理的所有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给予答复,答复内容符合规范,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保证发布信息规范严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本年度工作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培训管理,本年度召开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一次,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仍需扩大;主动公开的主动性仍需提高。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提高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持续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是强化公开主动性。全面落实信息主动发布要求,切实利用好信息化条件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将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答疑解惑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立足新形势,把握新趋势,强化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杨淳  复审:张志鹏  终审:牛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