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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宽城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亚泰大街2688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19557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规范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流程,并围绕群众关心事项,结合我局实际,对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目标要求等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推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及时对外公开更新我局的机构职能、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7条。

(一)强化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2023年,我局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办科室落实到专门工作人员,各科室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工作机制。

(二)强化教育,加大建设宣传力度

一是采用专题教育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地保障,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横幅、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信息,对群众在12345市长热线投诉快速处理,通过局内LED屏等载体及时对非涉密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缩短公开时限,拓宽公开范围、实现信息发布与咨询反馈的互联互通。

(三)强化服务,打造廉洁高效的阳光型服务机关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五个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核实公开范围、内容,做到依法公开、应公尽公,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切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强调法律顾问参与的重要性,要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依申请公开审核过程,最大程度降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减少案件纠错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1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7

1

0

0

0

0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1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动态信息更新的还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三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高:一是加强内部各科室之间统筹协调,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我局将持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时限意识、质量意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