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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http://www.jck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亚泰大街2688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19557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为目标,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常态化,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公开内容,规定了发布时限和公开程序等,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住建领域行政效能,推进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住建部门公信力,为住建领域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为使机关工作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必要的业务知识,住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为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创造了良好前提。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稳步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横幅、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信息,对群众在12345市长热线投诉快速处理,通过局内LED屏等载体及时对非涉密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缩短公开时限,拓宽公开范围、实现信息发布与咨询反馈的互联互通。二是认真开展网站监管,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查看检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空白栏目、长久不更新栏目、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出现。三是严控公开时限,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在对应网站上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审核、反馈等各环节程序,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核实公开范围、内容,做到依法公开、应公尽公。同时,强调法律顾问参与的重要性,要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依申请公开审核过程,最大程度降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减少案件纠错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1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运用新媒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最新政务信息。

二是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梳理、整合。同时,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有效性。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