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宽城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9990156,传真:0431-89990156)。
一、总体情况
(一)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相关工作。
(六)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落实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协调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科普工作。
(十)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和协调全区中医医疗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协助做好在我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替换为: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生育政策,参与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落实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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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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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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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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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83 |
671 |
29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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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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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9 |
-14 |
45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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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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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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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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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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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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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46 |
88928370.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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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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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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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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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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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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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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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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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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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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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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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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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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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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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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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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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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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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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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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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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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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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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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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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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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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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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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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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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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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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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经常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方式还应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宽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