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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宽城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北路246号,邮编:130052,电话:0431-89990580,传真:0431-899905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监督和部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确保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各科室之间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履职依据1条,综合政务17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由专人负责,认真贯彻宽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立足岗位职责,严格落实要求,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对照自查结果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一是某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接下来,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同时,通过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进行监督,确保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能够及时传达给公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关注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王茁宇 复审:胡玉坤 终审:李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