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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宽城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北路246号,邮编:130052,电话:0431-89990580,传真:0431-899905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新梳理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并按要求按时发布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监督和部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确保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各科室之间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公开程序,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人及时发布公开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对照自查结果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查找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22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的问题。在新的一年,区司法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继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从理念和技术上突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要求,更好的服务群众和百姓,努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