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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行使职能所依据的文件

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行使职能主要依据中共宽城区委办公室、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宽办发[2019]34号)。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全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承担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种植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牧业、乡村公路等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长春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七)组织全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渔业外来物种。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负责全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全农业投资管理。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编制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

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道水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护标准,组织实施河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六)负责对全区畜禽繁殖改良工作进行管理。

(十七)负责全区畜禽养殖防疫并监控全区动物疫情,对重大疫情,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疫情。

(十八)负责全区肉品管理。

(十九)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

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二十)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承担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落实河长制工作相关的协调、督办、考核职责。

(二十一)负责本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二十二)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行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监督管理。

2.与应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农村防汛抗旱预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和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指导森林防火开展巡护、火源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人事、财务、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农业发展

 负责全区农业、农机、农经、蔬菜、畜牧、信访、农业产业化、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以及农业科技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

(三)农村事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修建防洪工程,实施涝区治理;负责水利工程设计、规划、开发利用;负责参与编制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计划;负责三北防护林种植、保护及绿化设计、规划工作、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