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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4j/)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湖镇人民政府联系。咨询电话:84512099,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湖镇长伊公路27公里处,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新湖镇实际情况,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进行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推动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务服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全年围绕部门预算和政府决算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根据新湖镇人员结构变化,对机关简介进行了修改,保证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2024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公开原则,推动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2024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要求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用词用句清晰准确、公开流程及时规范。同时,在镇政府一楼明显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摆放纸质版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观看、阅读,保障其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新湖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网站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一些民生领域的政策实施细节和项目进展情况公开不够详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情况,导致一些信息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公开,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果。下步工作中我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规范,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报送的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对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