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点击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分局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453243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紧紧围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发布信息89条。其中政许可事项共17项、行政处罚共38起,内容行政许可、个人处罚、企业处罚、查封扣押、生态环境、督察整改等多个领域。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分局持依法规范办理,紧抓依申请办理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确保答复及时。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组织大队、各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谁起草、谁解读”要求,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切实将管理落到了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净月高新区管委会政数局提供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保证政务服务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此系统建设5大安全管理平台,并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定,规划建设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有效保障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安全。

监督保障建设情况。

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强化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传达学习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制定专人对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适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定期对政府信息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和敏感词汇等,保证语句通顺、内容真实准确,不上传涉密工作内容,不泄露公民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以下问题:一是信息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需信息公开把握不够准确;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能力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形式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二)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局各科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日常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公开深度和广度,创新公开形式,断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务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