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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数局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0767950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落实措施,提出全区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点,协调、督促全区政务公开各相关部门(单位)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完善工作制度。按照《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对公开内容、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进行规定。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增各类信息共计1514条,其中开发区动态243条、媒体聚焦223条、头题新闻53条、通知117条、公告公示283条、招考录用45、重点领域550条,有效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转办各类依申请公开52件,接待解答来访来询当事人267人次,从申请人最基础的需求着手,通过普法告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降低矛盾蓄积量,充分明确救济途径,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建立常态化管理流程。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账号负责人履行职责,促进各政务新媒体保持合规达标状态,统计排查全区各类新媒体账号87个,指导关停31个,政府系统监管账号34个,非政府系统监管账号(公、检、法、党、团)22个。

(五)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在区电子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发布区严格划分安全域。保证政务服务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建设5大安全管理平台,并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定,规划建设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全力保障我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安全。

(六)全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专区服务质量,制定印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服务细则(试行)》,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方便公众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区各组成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召开期业务培训交流会。累计培训人数200余人,就现行政务公开法规依据、依申请公开程序、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维护等几个方面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于重点领域和五公开专栏内容还有待扩充。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结合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统筹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着力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