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数局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0767950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净月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配指数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组织领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形成“领导挂帅、定期调度、规范流程”的良性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运用考核综合管理平台,明确一级、二级、三级工作指标,结合考评依据明确各部门目标任务,全年分4季度按照时间节点综合监督指导工作,通过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对相应部门进行档次评比和打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体系。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集约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新净月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法定主动公开24大项、25小项并上传133条可公开文件二是补充主动公开事项信息。对照全年季度评估结果指数标准和得分情况,及时调度相关部门,完善门户网站专栏内容,新增发布通知192条、公告公示301条。三是更新、完善重点领域、五公开专栏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审计、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一是开设依申请公开专窗,按照法定程序转办依申请公开496件,派转规自服务中心、征收办、土地收储中心、建设发展局、组织部、经济发展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申请范围是规划政策、工程概览、征收补偿等、社保情况等。申请用途主要用于宅基地确权、房屋相邻权界定、征收补偿维权等二是提升接待服务质量。接待解答来访来询当事人331人次,从申请人最基础的需求着手,通过普法告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降低矛盾蓄积量,充分明确救济途径,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一是依据国家、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建立常态化管理流程。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台账,做好新增、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及时发放新增账号,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账号负责人履行职责,促进各政务新媒体保持合规达标状态,净月高新区政府系统现有政务新媒体39个,达标率100%二是升级互联网网站应用防护系统。为所有计算机配备了防病毒软件,重点检查弱口令问题,采用强口令密码、数据库存储备份、移动存储设备管理、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防护。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升级改造各级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指示标牌。制作印刷政府公报(按期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征地查询系统宣传册(800份)等宣传材料。配备电子触摸屏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导,通过电脑能够指导申请人提交依申请公开、查询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二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区各组成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召开2期业务培训交流会。累计培训人数200余人,就当前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时代背景、文件依据、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完善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建设等几个方面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于重点领域和五公开专栏内容还有待扩充;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各部门应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完善公开内容。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制定政务公开操作手册,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志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完善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提升参与度和影响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