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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改进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采购中心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并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布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执行的总体情况,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一是三网同步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中心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三网同时更新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其他有关信息。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共计发布项目108项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二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了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平台较多,信息更新还不够一体化,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响应政府公开信息要求,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积极回应投标人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