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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住房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10217;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管委会5号楼2楼,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局主要采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及时发布,政务公开等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公开机制。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反馈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除了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在网站上公开了2022年财务决算信息2023年度财务预算信息通过长春日报等媒体发布灭籍公告招标公告、回迁公告等信息15;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条。

(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于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处理。2023年度,共收到19条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的情况。其中,自然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9均已办理完毕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局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加强人员培训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积极参加区政数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强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发布流程、后台操作等工作内容的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存在问题,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落实公开工作责任,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