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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净月高新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动在网站上报送公开了2021年财务决算信息,2022年净月高新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批复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信息11条;长春日报登报灭籍公示信息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拓宽申请渠道,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在办理和答复过程中做到与申请人充分沟通,按时答复,尽量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管理工作。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自然人申请5条,现已全部办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送达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动在网站上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部门名称、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开电话)、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事项办理流程、办理依据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性,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成立信息查阅点,提供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政策咨询答复等服务,做到能公尽公。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积极参加区政数局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发布流程、后台操作等工作内容进行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策解读数量少、格式不规范,下一步,我部门将强化政策解读和工作落实情况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