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动在网站上报送公开了2020年财务决算信息,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信息20条;长春日报登报灭籍公示信息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条。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共收到71条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的情况。其中,自然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71条。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动在网站上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部门名称、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开电话)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0

0

0

0

0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0

0

0

0

0

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1

0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新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信息公开栏目设置需进一步丰富;部分信息公开的形式覆盖面不够广,不能覆盖全部服务群体。针对以上不足,下一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化、常态化工作,按照区政数局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势。为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网络公开为主,探索其他的辅助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三是进一步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结合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统筹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着力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