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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研究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策研究室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2399;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6号楼4楼;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政策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明确本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分工,规范公开流程,主动、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策研究室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政策研究室在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依法主动公开机关简介、履职依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5条,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二)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政策研究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与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既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又确保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主动公开。

  (四)强化教育培训及监督保障。2023年,政策研究室积极参加区内组织的各项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全过程进行了系统学习,全面提升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策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政策研究室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聚焦深化改革等部门本职工作,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政策研究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