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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共由六部门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采用数据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数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的办公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管委会5号楼2楼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0431-80767909。

  一、总体情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在2022年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鼓励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纠错机制,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应急管理局在信息公开基础平台板块公开了《2021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净月高新区对重点项目开工前期安全工作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助力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有序复工》《净月高新区召开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关于2022年净月高新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批复》《关于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度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关于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三网一员”的公示》《2022年度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2021年度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关于注销吉林省酒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关于注销吉林省世都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快报20221109》《重要气象报告》《净月高新区全力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寒潮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公示》。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板块公开了2021年净月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履职依据板块公开了《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净月区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全年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全年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局没有自建的政务信息平台,所使用的信息平台主要为省、市、区统一建设、管理的系统。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建立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既保证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积极遵循保密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具体内容仍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是没有开拓及时反馈渠道,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更多途径去积极听取群众反馈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区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工作实际,认真聚焦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争取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保证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提高时效,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信息公开、公布,并不断补充和调整更新信息条目和具体业务,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