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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核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项目审核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431-81132711;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审核中心紧紧围绕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工作中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项目审核中心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信息。同时,根据本部门的变动情况,对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办公时间、机构负责人、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履职依据等基础信息进行了更新。2023年,于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指定专人对政府信息进行专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及时公开信息。 

  (四)平台内容保障情况。我部门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是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实时更新工作动态。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及时修改文字表述等错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加净月高新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经常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各类错误和问题,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能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还存在工作专业性系统性不足的问题。2024年,我部门将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将政务公开培训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的专业性水平。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及时准确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及时给与满意答复,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