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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5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卫健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0338;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泽大路与冬雪街交汇处净月公共服务中心,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一)目录落实情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上传20条政务公开信息。卫健局认真开展医疗相关等审批工作,严格遵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审批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认真按照规范要求处理并完成公开,未发生违反信息公开的行为及相关群众投诉事件。

  (二)业务办理情况

  净月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办理医师多机构备案544条、医师注册659人、护士注册1382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6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12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2条、医疗广告审批4条、诊所备案备案40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51件,放射人员证核发1件、行政处罚46件、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和证书,2025年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家,办理《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0人。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各类依申请公开为3件,我局从申请人最基础的需求着手,通过普法告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降低矛盾蓄积量,充分明确救济途径,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持续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与能力建设工作

  严格遵照国家及省、市、区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管理流程。抓实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全局各网络账号负责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规范网络账号使用行为,严守网络安全底线;同时持续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建立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既保证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积极遵循保密规定。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全年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无自建的政务信息平台,所使用的信息平台主要为省、市、区统一建设、管理的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4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短板,部分健康科普等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够,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协同性有待提升。针对问题,我局将强化公开责任落实,建立信息定期更新机制,聚焦群众关切丰富解读形式,深化卫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新媒体及线下服务窗口公开渠道,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初审:都彦  复审:胡明  终审:孙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