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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在汇总卫健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www.jingyue.gov.cn)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净月高新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1-84530338。

一、总体情况

(一)目录落实情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上传25条公开信息。2022年净月高新区卫生健康局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梳理、公布《净月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其中包括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其他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业务办理情况。医师多机构备案45条,医师变更注册373人,医师首次注册45条;护士执业变更注册466条,护士执业延续注册145人,护士执业首次注册49人,护士执业重新注册3人;老年优待证办理505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23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37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增项3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补办1条;医疗机构新审批20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20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216条、医疗广告审批9条。职业健康科办理行政处罚1件,行政处罚信息已公开。卫生监督所本年度行政许可148条,行政处罚6条,均已公开。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人口信息统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管理、再生育审批、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审批七个清单,其中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审批4个。妇幼保健科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和证书。2022年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0人,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0人。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各类依申请公开为0,我局从申请人最基础的需求着手,通过普法告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降低矛盾蓄积量,充分明确救济途径,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及能力建设。依据国家、省、市、区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建立常态化管理流程。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我局各网络账号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合规合理使用网络账号,确保网络安全,并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建立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既保证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积极遵循保密规定。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全年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局没有自建的政务信息平台,所使用的信息平台主要为省、市、区统一建设、管理的系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按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基础上,积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媒介全面公开政务信息,相关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是主动公开的领域还不够全面,还需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卫生健康发展、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及信息公开工作。

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着眼职工思想发动,不断深化学习,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经常性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着眼明确公开内容,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着眼广泛搭建沟通平台,加强与平台的交流合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监督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卫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