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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长春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我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要求部署,在区政务公开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领导亲自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反复强调、多次批示、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具体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常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信息公开指南、协调组织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等各项具体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部署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我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科室具体落实,进一步明确申请、审核、公开、反馈等规定程序,完善了民主评议、定期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坚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为主渠道,并通过设立开设区政府门户网站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专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电话咨询投诉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对公开内容、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进行规定。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统一要求部署,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认真落实主题活动部署、工作落实、总结提高等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文旅体政务信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统一规定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2年,于我区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3条、资金公示等8条、行政流程及制度履职依据等信息29条。

(四)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依据国家、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建立常态化管理流程。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账号负责人履行职责,促进各政务新媒体保持合规达标状态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社会监督等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费用,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主动做好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净月高新区文化旅游局共受理已申请公开0件,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