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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要求,现公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部门职责等信息。2020年,于我区门户网站(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脱贫攻坚信息1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和渠道,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强化风险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积极主动公开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于的政府信息,增强网络平台的正规化建设。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频率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到随审随公开。2021年,我中心将全面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审批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哪些必须公开,哪些需要依申请公开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净月高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