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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社会发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净月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5号楼5楼,电话:84552517)

 

    一、总体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净月高新区社会发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做好主动公开基础上,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对年度任务进行分工,增强公开实效。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政策文件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采取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多角度、多形式解读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时公布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净月OA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栏上报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接收、登记、办理工作,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工作,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拓展接收渠道。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流程签办。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努力做到规范保密审查,消除泄密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公开需要,保证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人窗口,成立信息查阅点,提供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政策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及时关注回应网络监督意见,密切关注、及时分析研判人社领域网络社情民意,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网上诉求,主动加强人社政策宣传,及时呼应网民关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根据工作需要,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宣传,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提升,但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深化。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