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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5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人社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5855;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群众需求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全年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依据《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平台管理,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升级,提升页面友好度和信息检索效率,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全力推进就业服务、养老服务、权责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期间,我局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1条。

其中,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中《净月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新设立、延期、分公司备案信息公示(2025年4月30日至5月25日)》《净月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单位新设立、延期、分公司备案信息公示(2025年5月26日至6月24日)》等公开信息3条,养老服务中《关于做好2025年企业职工病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信息1条,就业信息服务中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公开信息13条,就业补贴中《长春净月高新区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合格企业名单公示》《关于净月区2025年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公示》《关于长春净月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第二批人员名单的公示》等公开信息14条,乡村振兴中《2024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人员公示》公开信息1条,检查事项和依据中《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开信息1条,其他信息3条。

2.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专职工作人员较少,业务知识掌握还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研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和交流活动。同时,优化人员配置,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初审王世娟  复审:徐铭远  终审:高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