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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03404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开展净月高新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索引号: /2025-03404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开展净月高新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关于开展净月高新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人员:

按照净月高新区2025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安排,本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请申报人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净月高新区人社局(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6楼C区),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保证明请提供:社保局官网出具的带清晰、可验证二维码的个人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均需一致。(自由职业者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还需同步提供带清晰、可验证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0年之前毕业未在线验证的、及省委党校以上层级毕业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历备案登记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业绩原件及复印件。(1)论文著作,需提供期刊原件和在知网、万方、维普及中国新闻期刊网有效期内的查询截图(期刊复印件只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和本人页)。(2)荣誉奖励,需提供原件。(3)项目研究,需提供立项、结题和成果原件。(4)专利,需提供原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查截图。(5)专利转让单位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6)其它填写在《评审一览表》中的所有荣誉、奖项、成果的纸质原版佐证材料。

5.推荐报告。报告要以单位正式红头文件形式报送,内容应对推荐人个人情况、相关业绩进行介绍,并明确写明对申报材料、业绩真实性等承担全部责任。

6.人才照片电子版。证件照(小二寸蓝底,3.5*4.5厘米,412*531像素)、生活照(图片格式jpg,不小于5M,像素300dpi,和工作业绩相关)

以上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全部返还,请务必仔细查看。

(二)提供表册

1.《评审一览表》(附件1)。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注意:成果、奖励、业绩栏中不得体现个人身份信息。(需打印10份,用A3纸打印,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用A4纸打印,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三)封装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装入本人职称申报材料档案袋内(10份《评审一览表》不用装入),封面粘贴《申报材料明细表》。

2.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0431-85821186


附件:1.评审一览表(A3打印)

    2.申报材料明细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编辑:王艺瑾 复审:崔君男 终审:高丽玉

附件1:评审一览表(A3打印).docx
附件2:申报材料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