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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共由六部分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采用数据均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所产生的数据。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于净月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4楼A区,电话:84532422,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净月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安排,响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透明度,保证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全年重点领域基层信息公开涉及生态环境、乡村振兴、财政预决算、救灾管理、涉农补贴等各领域内容合计28条。包含粮改饲项目验收、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2019年--2022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情况、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净月高新区河长名录等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完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度已完成信息公开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公开年报以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我局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事项,此事项我部门并未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对该申请进行反馈答复2023年度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自建的政务信息平台,所使用的信息平台主要为省、市、区统一建设、管理的系统。未来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根据公开需要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保证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循区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及保密性。强化我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净月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强化部门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待完善的部分,内容更新的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近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区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补足短板。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农业、畜牧、水利等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公开认识。积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持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相关文件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

   二是补充政府公开内容。近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保证内容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将涉及我局各领域工作信息予以公布,便于公众查询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