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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共由部门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采用数据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数据。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27978;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6号楼教育局,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工作中群众的关切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着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需求。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全力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局工作基本规则,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常态化;截至2023年12月底,推行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开教育局及学校决算等信息十多条,年度各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信息2条。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6条,如学校学区划分、招生文件,便于社会知晓。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要求完成了抽查清单、抽查计划等信息的录入、公开工作。2.助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门式、一张网”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在确保国家安全、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b'n的前提下,除涉密、敏感等不宜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均开通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净月区教育局能够实现“零跑动”事项0项,“一次跑动”事项16项,2023年,教育局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32件(成功审批、变更、备案32件)。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设立了电话咨询、网络信访、现场解答等渠道,便捷了群众对教育信息的申请与知悉。强化专业提能,教育局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强化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设立了电话咨询、网络信访、现场解答等渠道,便捷了群众对人社信息的申请与知悉。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工作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信息上传、网络信息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坚持每天进行巡查,对照整改要求一级一级栏目逐条检查,工作动态定时更新,法规文件能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发布等,让社会广泛知晓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审计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加大对教育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自查自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2024年,我局将全面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审批文件,准确掌握哪些必须公开,哪些需要依申请公开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净月高新区教育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