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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

因规自分局、规自中心合署办公,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两部门相加之和,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www.jingyue.gov.cn)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45324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规自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及群众的关切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着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需求。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

规自部门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基本规则,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常态化。2021年度,市规自局制定《关于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的指引》;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要求完成了抽查清单、抽查计划等信息的录入、公开工作。

(二)及时受理公开申请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设立了电话咨询、网络信访、现场解答等渠道,便捷了群众对自然资源领域信息的申请与知悉。同时,在区网络平台公布了部门信息,包括部门名称、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等,便于当事人邮寄申请。2021年,我部门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218件,办结215件,三件转办下一年度,办结率98.6%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制

规自部门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充分贯彻执行《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长春净月开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的指引》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准确,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8

0

0

0

0

0

2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0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8

0

0

0

0

0

1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5

0

0

0

0

0

2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规自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2022年,规自部继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规自部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