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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共由六部分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采用数据均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数据。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5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财政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2377;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5楼A区,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局围绕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抓收入、优支出、保平衡、促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同时,不断健全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提升财政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坚实财政力量。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基本规则,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常态化。2025年,我局参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区级年度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信息18条;组织公开全区各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共计216条;全年共86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4.2亿元。2025年全年代理记账共办理 14家。

(二)依申请公开服务质效提升情况。本年度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与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各环节职责,确保申请接收、登记、转办、答复全链条顺畅高效。持续优化受理渠道管理,保障现场、邮寄、在线平台等申请途径便捷可用,咨询服务响应及时准确。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办理流程,健全疑难复杂申请会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完善信息管理体制,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持续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动态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依据法律法规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审核与保密把关,确保信息安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功能优化,更新发布指南与制度汇编,增强信息检索的精准性和数据获取的便利性。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统一平台发布口径,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一致、更新同步,推动公开、解读、服务一体化融合。

(四)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全面贯彻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全局上下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与重视。对标上级考核指标与公众需求,系统优化政务公开栏目结构与内容展现形式,提升实用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日常监测与定期自查相结合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公开时效、内容质量、平台运行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以检查促规范,以评估促提升,切实保障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持续深化,重视程度不断增强。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制定并落实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切实巩固现有信息公开成果,进一步用好、用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着力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规范、有序、高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初审:王亚萍  复审:焦珊 终审:钱乃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