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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共由六部门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采用数据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数据。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财政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2377;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号楼5楼,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为了保障全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财政局攻坚克难抢时奋战,狠抓收入,严控支出,统筹财力,有效稳定了全区财政收支平衡基本盘,全面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基本规则,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常态化。2023年,我局参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区级年度财政总预算和决算信息194条;组织公开全区各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共计197条;全年共115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13.75亿元。2023 年全年代理记账共办理 9 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接收、登记、办理工作,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工作,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拓展接收渠道。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流程签办。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充分贯彻执行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准确,不泄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检索、下载、数据互联互通等功能。以共性基础性信息为主,调整完善专栏分类并规范公开法定内容,集中发布的政府信息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保持一致。实现政府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四)落实监督保障情况。及时传达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效加强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根据区级考核要求,修改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检查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逐渐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信息公开成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