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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汇总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www.jingyue.gov.cn)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净月高新区财政局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122;电话:0431-84532377;传真:0431-845323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局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社会要发展”的工作要求,勤征细管,深化改革,千方百计措施资金,着力克服财政收入锐减、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带来的收支压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净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基本规则,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常态化。2022年,我局参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区级年度财政总预算和决算信息26条;组织公开全区各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共计197;全年共182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7.61亿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接收、登记、办理工作,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工作,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拓展接收渠道。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流程签办。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制

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充分贯彻执行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准确,不泄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检索、下载、数据互联互通等功能。以共性基础性信息为主,调整完善专栏分类并规范公开法定内容,集中发布的政府信息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保持一致。实现政府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四)落实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传达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效加强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根据区级考核要求,修改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检查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逐渐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信息公开成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