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各类高层次人才集聚,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在引才聚才方面的保障性作用,经管委会批准,决定出台《净月高新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
为解决区内人才住房困难,依据《“长春青年人才城”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长人社联规﹝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驱动力。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五章、二十二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建设人才公寓的目的,人才公寓是为在净月区创新创业就业的人才提供的区属国有政策性周转租赁住房,以及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准入条件。明确了承租准入条件,并对具体人才分类进行定义。明确了符合净月区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人才。
第三章,租赁。规定了人才公寓的申请材料、联审程序、租赁方式、退出程序、租金评估、租赁合同、各类人才承担的租金比例等内容。
第四章,服务管理。明确了人才公寓应配备的生活设施和服务设施,承租人才承担的违规责任、退出机制等内容,明确了运营单位可面向社会盘活闲置房源。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