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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祉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点击数:
 福祉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福祉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5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祉街道办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431-81132766,0431-81132733。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槐荫路725号,邮政编码:1300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祉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福祉街道始终将主动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2025年围绕财政预决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福祉街道办事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代管)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福祉街道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村(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信息4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街道在办事大厅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办事指南、服务流程、联系方式,让居民“少跑腿、好办事”,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与居民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在处理过程中,街道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主动了解其具体需求,提高答复的针对性,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福祉街道全年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从申请方式来看,网上申请8件,现场申请8件,办件率百分之百。同时,街道还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以改进工作方式,减少依申请情况的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和审核流程,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权威。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梳理和更新,对失效或废止的信息及时予以标注或清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街道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街道在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确保栏目清晰、内容全面、检索便捷。加强社区公开栏等线下平台建设,确保居民能够便捷获取身边的政务信息。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切实提升街道干部的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围绕 “学条例、强业务、优服务” 的核心目标开展培训,针对依申请公开回复、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等重点业务,模拟群众申请公开财政预决算、民生项目进展等场景,切实提升干部的实际业务处置能力,通过培训能做到 “人人学条例、个个懂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发挥网络、新媒体等媒介的方式,使各类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的公之于众,让群众更加全面的获取财政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初审:徐菁  复审:王远航  终审:王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