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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祉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福祉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祉街道办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431-81132766,0431-81132733。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槐荫路725号,邮政编码:1300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祉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各类信息。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福祉街道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专人负责,落实发布信息三级联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完整,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街道财政预决算及时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公开工作效能。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得原则,我街在办事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展示区,实现公开与服务联动,对来办事的群众发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医保办事流程等材料,方便群众办事,累积发放50余本,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全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通过电话等方式和申请人取得联系,聚焦申请人诉求,准确把握申请人意图,确保答复更加有效满足申请人需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同时也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切实做到法律准确,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回复率、满意率答100%。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我街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规范答复意见等进行学习,解读最新的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准确掌握相关规定,切实提高个人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提高了全街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提高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三级审查”责任制,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既保证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又积极遵循保密规定。对政务新媒体公开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立查立改,保证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发挥网络、新媒体等媒介的方式,使各类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的公之于众,让群众更加全面的获取财政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初审:柏新月 复审:房格伊 终审:王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