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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市南关区博硕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截。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5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硕街道办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5800,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博硕路35号,邮编:1300000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是提升治理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环节。近年来,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热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为街道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营造了透明、高效、便民的良好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街道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是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各科室、社区政务公开联络员,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操作规范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主动公开、规范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二)聚焦核心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

街道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按需公开、精准公开”的原则,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实用。一是规范公开目录更新,根据上级政务公开目录指引,结合街道职能职责,动态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大项目、民生服务、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八大类公开事项,明确每项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责任主体,让公开工作更具针对性。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公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意见、决策后公开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便捷性

街道坚持传统渠道与新兴渠道相结合,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载体,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公开渠道体系,让群众能够便捷、快速获取政务信息夯实传统公开阵地,在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查阅点,摆放政策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资料,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等设备,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和咨询;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街道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民生相关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无死角。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借助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公开线上办事流程,实现办事事项“应上尽上、全程网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传统公开渠道与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不足。信息传播覆盖面受限,现已整合政务大厅专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实现信息同步发布、全域触达。

(二)基层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政策解读专业性有待加强,近期已组织专题培训,提升信息发布和解读的规范化水平。

(三)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刚性不足。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后续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公开成效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初审:马莹   复审:裴丽红  终审:曹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