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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市南关区博硕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截。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4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硕街道办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5800,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博硕路35号,邮编:1300000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之举,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本年度,我街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我街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始终坚持专人专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新媒体平台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三审三校流程,要求每条信息页面底部注明初审、复审、终审人员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处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遵循规范的办理流程,及时予以认真答复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针对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第一时间予以高质量办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时限意识,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工作1件,已办结。

(三)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打造。为了提供良好的政务公开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依托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政务公开专区。设立咨询引导台,方便群众咨询;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群众可免费查询、打印;在综合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电话有效引导群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实现公开与服务联动。便民服务中心定期公开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服务指南、办事手册、政策文件、结果公示等重要政府信息及民生类宣传材料,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和优化,以便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确保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初审:邹存鑫  复审:裴丽红  终审:曹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