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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卫生健康管理局履职依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督导检查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拟定全区食品安全年度计划并开展绩效考评;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政策措施。

  三、承担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医疗卫生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卫生质量控制与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四、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相关信息。

  五、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台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台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八、负责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实施,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承担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三、代管区老龄协会,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九台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长春市医疗保障局九台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