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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4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0年度九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各科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截至2020年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条,其中2018年-2019年省市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示6条,民政系统部门预算、决算公开2条,九台区殡仪馆环保基本情况公示1条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

民政局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围绕“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及负责人具体抓,继续保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明确重点,增强效果。为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我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确实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一是将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社团登记服务、民办非企业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主要对外管理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提供资料、收费标准、办事地点、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完善平台及制度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9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离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有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积极改进: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的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

二是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主动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由申请人以当面、传真、信函及其他形式向长春市九台区民政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