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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10138883609/2023-35386
分  类: 学校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长春市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索引号: 112201810138883609/2023-35386 分  类: 学校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长春市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

  2023年秋季学期长春市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工作现已启动,根据长春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3年秋季学期长春市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对全区所有在籍在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幼儿)进行营养餐补贴,现将此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就读于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教中心(含民办)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学生(幼儿)。

  二、资助标准

学校类型

资助金额

餐食次数

秋季学期

计算天数

学前段

12/生/天

每日三餐

195天

特教、义务、高中、中职段

(走读生)8/生/天

每日一餐

195天

(住宿生)20/生/天

每日三餐

195天

  三、认定说明

  1.受助学生(幼儿)必须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受助学生(幼儿)必须是在籍在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不受地域限制。

  3.即是残疾学生,又低保家庭学生,此类双重身份的学生,只享受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不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

  4.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不享受此项资助。

  四、审核流程

  1.首先各学校要进行本校受助学生资格初审、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吉林省义务段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附件1)进行全面摸排(新增学生填写采集表,已填写过的无需再填写),按身份认定的条件,精准识别应受助学生,做到退出人员据实核减,新增人员不遗不漏,全员发放,确保应助尽助,不落一人。

  2.然后各学校确定受助学生后,将相关信息及数据填写到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残疾学生营养餐申请表》(学校存档)和附件3《2023年秋季学期九台区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此表需接通知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3.最后由九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初审,最由上报九台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最终审核盖章,以残疾人联合会审核通过为准,审核不通过的则不享受此项资助。

  4.如外地区有在九台就读的残疾学生,需学生家长自行取得发证地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盖章。如有身体等特殊原因取证困难的,各学校要帮助指导外地在九台就读残疾学生。通过登录“全国残联系统”APP等方式获取发证地盖章证明材料,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暂由学校留存,待后续通知报送。如不能取得所在地的审核和盖章,将不能享受此项资助。

  五、填表说明

  1.附件2《申请表》和学生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等)装订在一起,学校存档备查。

  2.附件3《汇总表》要在本通知下发的表格里填写(今年表有变化,不要使用原来的表格)。各校要把残疾幼儿、走读残疾学生、住宿残疾学生三类学生分别填写到表2-表4中。然后将在类人数情况汇总后填写至表1。

  六、材料报送

  要求各校于2023年9月8日前报送。其他相关报表、公示单等纸质材料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宣传栏、微信群、QQ群、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一切可行性方式方法宣传资助政策,让老师、家长和学生全面掌握,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填报过程中,各校要高度重视,实行校长负责制,派主管资助工作的副职领导亲自抓此工作,严明纪律,坚决杜绝虚报、漏报、冒领套取资助资金的现象,达到精准资助,保证不落一人。此项工作将作为2023年年终校长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3.做好后续的受助学生公示工作。各校按照规定的模板对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可以出现学生姓名及班级,严禁出现如身份证号等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的内容。公示时间及公示单模板下发另行通知。

  4.做好后续的资金发放、系统填报等工作。各校要做到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公办学校(幼儿园)资助资金发放参照《长春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实施意见》(长教联【2013】2号)执行。民办学校(幼儿园)将资助资金打到受助学生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卡(一卡通)中,并将银行打卡凭证复印件及监护人签字单复印件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存档备查。系统录入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再录入相关数据,相关事宜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另行通知。

   

  

   

  

  附件1:《吉林省义务段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残疾学生营养餐申请表》

  附件3:《2023年秋季学期残疾学生营养餐受助学生汇总表》

   

  

                                                   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省发吉林省义务段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下发).xls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残疾学生营养餐申请表.xls
附件3:2023年秋季残疾学生营养餐受助学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