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点击数: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

  2024年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2024年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九台区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秉承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安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和平台载体建设,整体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充分尊重百姓知情权、监督权、话语权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的速度和温度。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区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在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二)完善机构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对全局内设机构公开专栏进行了全部更新,不仅更新了机构名称和职能,还更新了全匀所有派出所的辖区范围、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方便市民查询办事。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4年我局持续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期待和需求,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高标准、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202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及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交流会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围绕公安的主要责任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