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先审批,后发布”原则,现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各分管领导负责的主要内容和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程序,由局长刘光辉负责统筹兼顾全局工作,副局长吕长虹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智慧城管工作及局机关日常工作,副局长庄德强负责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市长公开电话办理等工作。为了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我局深入推进信息披露工作,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梳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我局相关工作信息、机构职能、智慧城管及其他相关政府信息,提高了信息发布工作效率,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省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显著增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联动水平明显提升,“互联网+政务”平台较为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与体制机制较为健全。我局将继续改善、创新以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模式,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执行公开和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资料等政府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公布规范性文件。未经规定载体统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及动态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计划、目录、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建立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应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入政务人员培训计划,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对口培训等项目中增加政务公开培训内容。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加快培养政务公开专门人才。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公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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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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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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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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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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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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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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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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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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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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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9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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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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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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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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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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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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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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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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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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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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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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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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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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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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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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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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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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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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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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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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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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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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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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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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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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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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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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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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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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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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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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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相比,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形式上和内容上还缺少创新性、针对性,为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正:
一、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
二、努力扩大政务公众参与度。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的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三、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积极探索更能体现我局机关工作特色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能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加全面、直观的了解我局在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上一年的工作当中,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些许不足及待改进的地方。今后我局将针对具体问题积极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争取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更加多样、职责更加明确、内容及时准确并予以定期更新,扩大政务工作群众的参与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