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六个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邮编:130505,联系电话:0431-82544320。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街道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由党政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所、站、办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牢我街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街道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东湖街道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东湖街道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东湖街道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
今年以来,我街道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牢牢把好六个重点环节:一是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示;三是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五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六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公共服务中心,目前进驻公共服务中心的单位有劳动保障所、民政办、卫生健康服务科;同时设立综合窗口两个,集中受理医保、就业等综合业务。
(三)加强审查,适时公开
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公开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我街道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全部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实际,补充调整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四)拓展平台,全面公开
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宣传册、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计生、民政、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村镇规划、财政、征迁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报送,让龙嘉街道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街道工作内容及近期动态,提高行政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动态新闻多,公文类信息少;二是更新不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抓好政务信息规范,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六个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邮编:130505,联系电话:0431-82544320。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街道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由党政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所、站、办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牢我街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街道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东湖街道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东湖街道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东湖街道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
今年以来,我街道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牢牢把好六个重点环节:一是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示;三是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五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六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公共服务中心,目前进驻公共服务中心的单位有劳动保障所、民政办、卫生健康服务科;同时设立综合窗口两个,集中受理医保、就业等综合业务。
(三)加强审查,适时公开
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公开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我街道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全部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实际,补充调整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四)拓展平台,全面公开
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宣传册、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计生、民政、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村镇规划、财政、征迁等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负责更新、报送,让龙嘉街道辖区群众及时了解全街道工作内容及近期动态,提高行政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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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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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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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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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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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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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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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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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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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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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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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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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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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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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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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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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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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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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动态新闻多,公文类信息少;二是更新不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抓好政务信息规范,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